高新区安监站机构职能

索 引 号:005254528/2015-00155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关 键 词:机构
文    号:郑开编〔2015〕6号成文日期:2015-12-25发布日期:2015-12-2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2015-12-25废止日期
高新区安监站机构职能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等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主要职责

       负责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工程项目开工备案制度,查处不具备开工条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做好安全监督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塔吊等设备的安全备案工作;推广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组织做好省市两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申报工作;参与建筑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受理对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建筑工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查处违反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强制性规范、标准条文的施工行为;完成管委会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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