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9822/2015-00140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筹备委员会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下设机构,信访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2)为来信来访的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3)承办并反馈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与交办的信访事项。
(4)督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5)向镇属各单位、各中心(部门)交办、转办、督办有关信访案件。
(6)搞好《信访条例》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