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49502927/2015-00073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冯堂办事处 | 关 键 词:信访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代表办事处党工委委受理人民群众 来信来访,负责对来访人员的接待和登记工作,解答来访人员的咨询并做好记录。
二、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党政领导交办的批示件,督办件,并及时做好反馈材料。
三、向办事处直机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交办转办信访件。
四、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件。
五、督促、检查、指导办事处直机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
六、结合、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办事处党工委提供信访信息,并每月定时向各村(居)委会、办事处直机关部门通报信访情况。
七、组织、安排办事处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工作,处理、分流领导接访的案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村(居)委会办理。
八、以区级以上领导每月信访接访日,重大节日、会议、活动期间,做好协助接访、疏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