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办事处民政所

索 引 号:592427816/2015-00027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关 键 词:民政、社会救助、救灾扶贫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8发布日期:2015-12-28
体    裁生效日期:2016-01-28废止日期:2017-01-05
双桥办事处民政所低保、优抚、残疾人、宗教、救助

1、负责城乡低保、军人优抚及相关工作。

2、负责残疾人各项补贴、7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80岁老人高龄津贴。

3、负责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工作,冬季专项救助工作。

4、负责民族宗教管理、殡葬改革管理相关工作。

5、负责文化活动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6、负责退职职工工资审核、发放工作。

7、开展慰问工作:春节慰问、“八一”慰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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