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环境监测站职能

索 引 号416229650/2015-00030: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下设机构: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8:发布日期2015-12-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郑市环境监测站职能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承担本市环境质量、污染源等环境监测工作;为市政府和市环保局进行环境管理规划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收集、汇总、分析和储存本市环境监测数据,并按要求向郑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传输数据,编报全市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并承担本市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工作,组织本市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承担本市建设项目和限期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监测;为社会提供环境监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委托性监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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