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水务局内设机构

索 引 号005299435/2015-00017: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新郑市水务局:关 键 词内设机构,水务局: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8:发布日期2015-12-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郑市水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议、信息、档案、政务、工青妇、保密、保卫、信访、职工教育、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做好机关各科室各项业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编制人事科

负责部门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老干部、离退休人员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宣传、计划生育、党务、纪检监察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科

负责全市取水许可证核发;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负责新建、改建或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核; 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核; 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核;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审核; 负责计划用水单位用水指标核准;负责河道采砂许可审批;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核。

(四)财务审计科

负责全市水务行业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的建议;负责全市水务资金监管和收费工作;对水务资金和经营管理进行宏观调节;对水务系统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五)规划计划科

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涉水事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及时更新完善水利工程项目库;参与相关部门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参与全市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督促、协调、检查水利技术工作;负责本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承办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水务科技工作。

(六)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科

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节水工作;负责农田水利灌溉、机排灌站、旱涝保收田、农田水利科研和农村水生态、水环境建设及整治等工作;负责编制水利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负责水土流失的检测;组织、督促防治水土流失工程设施、生物措施的落实;对水土流失动态进行检测、预报。

(七)建设管理科

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河道、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应急水量的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组织建设项目的验收;对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市管河道、水库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乡镇管河道、水库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河道水库及行洪区、灌溉区、泄洪区等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及综合开发工作;对市管水库大坝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中小型河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工作;负责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八)水政水资源科

负责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全市重大水事纠纷;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水利法律及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全市重大水事纠纷、渔事纠纷及违反渔业法规的案件;负责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的调查评价;负责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发全市水资源公报;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井凿井管理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审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监督检查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水行政复议工作。

(九)农村安全饮水建设管理科

负责全市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安全饮水工程维护、更新的技术指导、监督协调;负责建立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库;编制近期和长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建设规划。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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