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388697X/2015-00513: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所属事业单位: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9-1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有关项目检验检测工作。
新郑市食品药品培训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干部培训及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有关宣传培训工作。
新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评价、反馈和上报;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严重不良反应的调查和评价;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监督抽验及安全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