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388697X/2015-00512: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派出机构,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9-1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新郑市城关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新郑市龙湖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新郑市和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新郑市孟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新郑市薛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新郑市辛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新郑市郭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新郑市新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新郑市观音寺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新郑市梨河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新郑市新烟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新郑市具茨山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统称为食品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的各个环节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日常监督检查;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和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药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管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