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

  • 索引号:005295426/2015-00030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业务信息/就业创业补贴申领
  •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键词:就业,补贴,申领,高校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

           《郑州市关于做好2014年城镇就业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14】93号)

            (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完善和落实鼓励劳动者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场地等扶持政策,发挥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的联动作用,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发挥5000元/人创业补贴作用,毕业两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含技校毕业生)在郑州行政区领取《营业执照》初始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且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均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落实促进就业税收减免政策,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组织专人深入市场、社区,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降低创业门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积极开展创业孵化服务,落实对毕业年度内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孵化补贴政策。 

      (三)关注重点群体,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整个就业工作的首位,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对有特殊困难的实行全程就业服务。落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00元/人的求职补贴,配合高校,全程服务,确保我市户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当年实现就业。加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实名制就业服务,确保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得到有针对性的服务,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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