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深化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2426/2015-4142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文    号:郑交安〔2015〕186号成文日期:2015-06-26发布日期:2015-12-2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持续深化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豫交明电〔2015〕22号)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运输安全年”、“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和“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活动,现将交通运输系统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属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豫交明电〔2015〕22号)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运输安全年”、“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和“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活动,现将交通运输系统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与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高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能力;二是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相结合,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三是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合,深刻汲取“5.25”特大火灾、“6.25”火灾及“东方之星”沉船事故血的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四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事故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打击重点

(一)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非法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出租车运输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

(二)非法用工、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运输船舶不按要求配备船员或船员不适任的;

(三)营运车辆超载超员、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运输船舶超限超载、不适航、大船小证的;

(四)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五)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集装箱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的;

(六)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七)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八)违章指挥、违反安全作业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九)建设工程非法分包、转包、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取缔后又擅自建设的;

(十)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十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十二)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抓住重点,加强监管。依法打击要抓住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严防行动流于形式,严防打击不力、打击不到位。要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无证、无资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和车船,一律挂牌督办,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超资质范围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依法进行处罚,严格问责,停产停业整顿,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安监、公安、建设、旅游、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密切协作,形成整顿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的合力,要充分利用GPS等卫星定位装置、车载(船用、工程)视频监控和各类综合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规生产行为,增强证据收集能力,提高打击实效。

(三)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行动到位。要强化责任考核,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严令改正;对执行不力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的,要及时移送相关单位;对重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或后果严重的企业,要列入行业信用考评和“黑名单”管理,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由于非法违法从事交通运输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因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和公路水路基础设施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四)实施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要紧紧抓住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深层次、基础性、本质性突出问题,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点领域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智慧交通”建设试点等工作,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点档案,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执法检查;要一手抓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一手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健全完善,扎实推进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不断巩固提升“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和经营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单位要深刻汲取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打非治违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打非治违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放松、不停顿、不松懈,持续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查狠打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将打非治违工作持续推向深入。 

(二)统筹协调,全面有序推进。打非治违要与今年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项行动和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做到统筹兼顾、相互衔接、全面推进。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渠道,对严重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的责任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标本兼治,持续深入开展。各单位要在继续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进一步完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定期研究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措施、主攻方向,特别是对事故多发、隐患长期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要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全力维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秩序。

各单位要依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措施,于6月30日前将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具体工作措施报委安全信息处。并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报告工作,每月25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工作小结,12月25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  娜        联系电话:67885906      

邮  箱:zzjtxxc@126.com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6月26日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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