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2426/2015-4141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文    号:郑交安〔2015〕185号成文日期:2015-06-25发布日期:2015-12-2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为深刻吸取平顶山市鲁山县“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6月25日郑州市西关虎屯小区一单元楼底层电表箱着火,导致13人死亡,多人受伤教训,切实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159号)和郑州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相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属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为深刻吸取平顶山市鲁山县“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6月25日郑州市西关虎屯小区一单元楼底层电表箱着火,导致13人死亡,多人受伤教训,切实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159号)和郑州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相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始终保持高度警觉,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查找履职尽责、执法监督、便民服务落实情况等消防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以断然的措施、过硬的手段,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亡人事故发生,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构筑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

二、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并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舆论声势。

(二)综合整治阶段(6月30日至9月15日)。各单位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20日)。市交通委将组织对各单位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能力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车站、售票大厅、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在建工程。主要包括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违章搭建、违规使用的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用电线路私拉乱扯、易燃易爆物品随意堆放等现象。

(三)交通运输工具。主要包括公交车、轨道列车、“两客一危”、出租汽车、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

(四)易燃易爆单位。主要包括汽车加油加气站(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仓库等区域。

(五)重点区域。主要包括收费站、服务区、码头、货场、仓储物流企业、办公区等重点区域。

(六)消防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主要包括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应急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针对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同志要保持高度警醒,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态度,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非同寻常的措施,切实将主要精力放到火灾防控上来,凝聚一切力量,穷尽一切措施,确保此次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职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13〕185号)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在消防部门的指导配合下部署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制定一份工作制度、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二)全面排查,强力除患。各单位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法有效就采取什么方法,广泛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场所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排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实行“实名”登记,建立排查台帐,跟踪落实整改。要严格落实安检制度,严禁易燃易爆品进站上车。委8个安全生产督查组要将各单位专项活动作为重点督查工作任务。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将消防宣传贯穿专项行动始终,紧密结合夏季火灾特点,增加媒体、网络宣传频次,高频次播发消防安全警示,全面普及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各运营企业要组织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

各单位要在每月26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6日前报总体工作总结。

联系人:程梓洋

联系电话:67885907  电子邮箱:zzjtxxc@126.com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6月25日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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