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

索 引 号:005303094/2015-00032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业务信息/义务教育工作
发布机构: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 键 词: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
文    号:登教体〔2015〕46号成文日期:2015-12-29发布日期:2015-12-29
体    裁:意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市所承担的监测任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和体育与健康状况监测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15】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监测工作实施细则: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成立登封市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飞剑   市教体局局长 

      副 组 长:王学伟   市教体局党委委员  

      联 络 员:李建设   督导办公室主任

      信 息 员:蔡青坡   督导办公室副主任

                李平瑞

(二)设立登封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学伟

     联  络  员:李建设

     协  理  员:张红伟

     巡  视  员:蔡青坡  李平瑞  秦金怀

     办公室下设四个小组:

   (1)信息上报组:

    组长:王建通

    成员:蔡青坡  贾金钟

   (2)考务组织组:

    组长:刘国俊

    成员:体卫艺科成员、基础教育科成员、教研员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宋学钦

    成员:李瑞芳   邓殿勇  秦金怀

   (4)试卷保密组:

    组长:王洪奎

    成员:梁孟璞   刘宏伟  李建甫

(三)各监测点测试工作人员:

    责任督学1人,由样本校的责任督学担任,对样本校测试工作和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进行全程监督。负责组织教师和校长填答问卷。组织协调相关工作人员,落实各项要求,开展测试工作。

    数学主监1人,由非样本校非数学学科的教师担任,负责组织学生数学测试和问卷填答。

    体育主监1人,由非样本校的体育教师担任,负责主持体育现场测试。

    体育监测员3人,由非样本校的体育教师担任,负责组织体育现场测试。

二、监测内容、工具及对象

    1.监测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业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2.监测工具:(1)学生数学测试卷:题卡分离,四年级、八年级各6套题本,分别对应6种填答卡。(2)学生调查问卷:题卡合一,四年级、八年级各3套题本;(3)学生体育现场测试记录卡:学生身高、体重、视力、握力、肺活量、50米跑、立定跳远、15米折返跑共计8个测试项目的测试结果记录。(4)校长与教师问卷:校长问卷,相关年级数学、体育、班主任教师问卷。

  3.监测对象:2014—2015学年度春季学期的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相关年级所有班主任教师、数学和体育教师和学校校长均参加问卷填答。身兼两职的数学教师、体育教师及班主任教师,需分别填答两份问卷。监测年级监测科目所有教师均需填答问卷。

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登封市抽取13所小学和8所初中作为样本校,每个样本校即为一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原则上抽取样本学生30名。(不足30名的全部参加)

三、监测时间

    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统一测试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2015年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测试时间安排

场    次

学 生 测 试

校长与教师问卷填答

数学测试:9:00-10:00,9:30-全部填答完成

相关因素问卷填答:10:30-11:30

体育现场测试:14:10-全部完成

四、明确工作任务

(一)登封市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实施办公室工作任务。

1.按照河南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宣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组织工作手册》以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登封市的实施方案。

3.做好整个监测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督查、指导工作,尤其是对各样本校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4.督促各样本校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数据,并核实汇总上报。

5.上报全市属地范围内所有小学和初中的基本信息。

6.做好各样本校工作人员的选派、培训工作。

7.切实做好监测工具的接收、保管、分发、收回和回寄工作。

8.准备各监测点所需的文具物品。

9.建立临场处置机制,做好重大事件(案件)发生时的专报工作。

(二)监测点(样本校)的组织与实施要求

1.按照《国家义务基础教育质量监测2015年组织工作手册》,结合学校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按照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及时地上报监测工作的相关信息,样本校要对本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帮助师生们认识到监测的重要性,及自身的光荣责任,确保积极、认真、如实填答测试卷和问卷。

2.提前做好测试当天教学秩序的调整安排,非测试生不得“放假”或提前放学。做到既不影响其他师生正常教学、学习,又能保证国家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测试组织过程中要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监测工具的绝对保密。

3.在校内显著位置设置“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登封市××学校公示栏”,公示测试时间、测试学生名单、工作守则、测试生守则。公示栏公示时间从6月15日持续至6月22日。

4.安排好通风良好、光照充足、避免噪音干扰、没有安全隐患的测试教室1个。按照组织工作学生测试教室及场地示意图规范设置。

5.在警戒线范围内安排测试当天的现场办公室1个,室内必须有带锁的文件柜作保密柜。用于临时存放测试(问)卷、测试生名册密件等。学生测试教室、教师问卷填答场所、现场办公室、公示栏应于6月16日前安排布置到位。

6.检测工具包和测试生名册密件和县级巡视员,由各监测点(样本校)派车况较好的车辆于6月18日早晨到教体局,并务必在 8:00前接送抵各监测点,检测工具包和测试生名册密件须有主监接受,并放在现场办公室的保密柜中锁好,由两人看管。6月18日上午8:10,各监测点巡视员、主监、副主监一起拆封测试学生名册密件信封。完成检录后,巡视员、主监、副主监一起拆封监测工具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拆封。测试(问)卷需在每场测试前按规定时间由主监、副主监和巡视员一起送达测试教室。

7.各监测点要根据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统一测试时间安排,按顺序使用相应类别的测试(问)卷,严禁将检测工具传出测试教室,严禁任何形式的复制、留存,使用后的答卷和空卷入数装入原袋。

8.各监测点(样本校)结合现场操作规范光盘组织本监测点参与人员认真学习实施现场的程序与要求,力求熟练掌握操作实施技能。

(三)具体工作时间节点及要求

 1.4月23日,接受省级实施工作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研究总体工作思路。(负责人:王学伟)

 2.4月24日,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的要求,上报属地初中、小学信息,确保上报信息真实有效。(负责人:王学伟  李建设)

 3.4月29日,公布样本校名单,并下发召开动员会通知。(负责人:王学伟)

 4.5月5日,召开样本校校长与信息员动员说明会(负责人:李建设  蔡青坡)

 5.5月11日前,审核并提交样本校测试年级学生和教师信息。(负责人:蔡青坡  李平瑞)

 6.5月29日前,样本校召开由校长主持的相关年级师生动员会并开展测试程序与规范培训。市监测办按要求选派确定各监测点巡视员并采购好监测所需文具用品,制作好胸牌。(负责人:王学伟  李建设)

 7.6月15日前,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落实各项监测准备工作;分发文具物品和胸牌。(负责人:王学伟  王洪奎)

 8.6月16日前,各样本校做好张挂横幅、设置公示栏、准备保密柜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各样本校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各校制订好车辆接送方案。(负责人:各样本校校长  王学伟)

 9.6月17日前,各样本校对被监测年级学生进行模拟监测训练。样本校要再次检查测试教室、填答问卷场所等布置情况,调整安排好6月18日测试当天的教学安排,并告知全校师生和家长。(负责人:各样本校校长)

 10. 6月18日,组织现场测试,回收监测工具并继续做好保密工作。(负责人:全体参与人员)

 11.6月18日,回寄监测工具。(负责人:王洪奎)

 12.6月28日前,总结登封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进一步改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开展。(负责人:王学伟  蔡青坡)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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