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92427816/2015-00040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高新区双桥办事处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财政所工作职责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9 | 发布日期:2015-12-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办事处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核算管理;
3、根据财政体制规定,负责办事处本级税、费的征收与管理;
4、办理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业务,监督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跟踪问效;
5、对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
6、管理和指导辖区内单位会计工作;
7、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