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92427816/2015-00033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高新区双桥办事处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三资中心工作职责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9 | 发布日期:2015-12-29 |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6-01-05 | 废止日期 |
1、负责各村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认定、评估工作;受各村委托,统一代 管各村账目和银行账户,负责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的登记、编制、归档工作。
2、对各村的资金、资产、资源实行动态管理,指导各村报账员的工作;做好各村“三资”的账务管理,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日常业务处理工作。
3、负责各村“三资”的审核工作,监督“三资”民族决策的过程。
4、负责“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其他工作。
5、负责各村村章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用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