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档案局服务承诺

索 引 号00529911X/2015-0001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发布机构新郑市档案局:关 键 词政务,承诺,承诺事项: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9:发布日期2015-12-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郑市档案局服务承诺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档案部门的文明形象,我局特制定如下服务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档案业务指导承诺

1、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意识,为人民服务宗旨。

2、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在业务指导工作中做到积极主动、耐心细致、热情诚恳、文明礼貌。

3、努力学习业务,严格执行标准。认真学习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档案工作有关规范和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

4、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行电话咨询,详细解答;接待来局咨询,当场解答;预约上门指导则按约定时间准时进行指导。

档案行政执法承诺

1、依法行政、公正、公开执法,行政处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2、秉公执法,不收礼,不接受宴请,不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3、执行公务时,亮证检查,文明执法,不刁难,不粗暴蛮横。

4、查处违法案件时,严格遵守法定时限,不拖拉,不推诿。

档案馆档案利用服务承诺

1、周一至周五,每个工作日提供查阅服务,对利用者做到热情主动,耐心细致,努力满足利用者的需求,并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2、利用者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合法证件,并认真填写《查阅档案资料登记表》,即可查阅利用。

3、查阅馆藏档案与现行文件做到快速、准确。馆藏档案属于可以利用的范围,30分钟内提供给利用者,不属于馆藏范围的,尽量为利用者提供查找线索。

4、免费向利用者提供茶水、笔墨、纸张及有关工具书,对老弱病残者及查阅档案不方便的给予特别的照顾。

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承诺

1、周一至周五,每个工作日提供查阅服务,对查阅者做到热情主动,耐心细致,努力满足查阅者的需求,并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2、查阅者只须凭本人有效、合法证件,并认真填写“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登记表”,即可查阅利用。

3、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将新郑市政府信息网、档案信息网等主动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开,并免费查阅。

4、查阅应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在准确填写申请表后可向相关部门申请查阅,接待人员必须做好相关转办工作。

5、免费向查阅者提供茶水、笔墨、纸张及有关工具书,对老弱病残者及查阅不方便的给予特别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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