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大镇区创建力度,深入开展各项争创活动,配合市、县、镇完成临时创建任务,巩固创建成果。各村要全部达到省市级以上卫生村标准,并对各村创建开展情况做好记录;
2. 按要求做好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完成县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3. 坚持日巡查、周督查、月观摩评比制度,搞好辖区内卫生死角的排查和处理工作;强化辖区内沟河路渠、背街巷道保洁工作;
4. 督促指导各村对村内适宜绿化和亮化的地段进行绿化和亮化,做好辖区内积存垃圾、乱停乱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治理工作;
5. 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做好改水、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标;
6. 加强环卫工队伍建设,完善奖惩制度、工资发放制度和周例会制度;
7. 深入开展创建宣传工作,提高居民对创建工作的配合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8.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