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所

  • 索引号:78053693X/2015-00030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机构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2-29
  • 发布日期:2015-12-2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国土资源所

    1. 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任务,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实施辖区内国土开发整治工作;

    2. 搞好辖区内土地用途管理,协调办理好各项土地申请、土地征用、划拨、报批、手续;做好集体土地登记、审批及发证工作;

    3. 加强辖区内的土地资源监督检查,坚持土地执法动态巡查,防止私自变更土地用途,杜绝出现重大违法占地案件发生;

    4. 认真协调处理辖区内各类土地纠纷及宅基地纠纷工作;

    5. 配合项目占地搞好土地丈量以及附属物清点工作,及时制定补偿方案;

    6. 搞好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做好农村居民住宅和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审核、呈报工作;

    7. 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宣传工作;

    8 承办县国土局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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