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63725937/2015-00017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 |
发布机构:二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食品,专项整治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我局在接到市局转发的关于在全市餐饮单位开展集中消毒餐饮具排查工作的通知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监督员对辖区餐饮单位使用的集中消毒餐饮具情况进行排查汇总,特别是对(郑卫监督函【2015】61号)附件1、2中涉及的不合格消毒餐饮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排查过程中告知餐饮单位,向集中消毒餐饮具配送企业索取每一批次的检验报告。经查未发现有使用通报中的不合格消毒餐具,此次检查餐饮单位348家,出动人员178人次,出动车辆 43台次,此次专项行动有效的保障了辖区居民的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