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150/2015-00027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检验、监督检查及相关业务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
3、负责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超市、经营门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工作;
4、负责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
5、负责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
6、负责农产品标准的组织实施;
7、负责“三品”认证的申报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