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50874419/2015-00028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贯彻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订辖区城市管理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的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及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各单位和村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加强对清扫保洁物业公司及垃圾外运物业公司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4.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加大控烟宣传力度,严格公共场所禁烟制度。
5.坚持“预防为主”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针,完善消杀设施,降低四害密度,减少四害孳生地,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6.认真做好辖区综合执法工作,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纠正不规范的店外经营、违章占道、乱堆乱放等“十乱”现象,做好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制止、拆除等工作。
7.认真做好防汛工作,完善防汛普查工作,做好防汛工作任务制定分解,建立管理台帐,确保防汛队伍和防汛物资足额到位。
8.及时处理创建方面来信来访工作,上报各类创建信息。
9.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