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0874419/2015-00022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承担办事处农村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农口涉农部门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事宜,综合协调涉农部门和全办“三农”工作。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提出指导性意见,监督检查有关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各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并提出实施意见。
3.制定农村小康建设规划,承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事宜,协调搞好规划、指导、督查、落实,协调有关部门指导我办农业建设。
4.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劳动力培训,提高农民务工技能和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