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为敬老院下拨专项工作经费

索 引 号:561028206/2015-00130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救助/业务信息/农村五保供养
发布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关 键 词:社会救助,五保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30发布日期:2015-12-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我区为敬老院下拨专项工作经费

       我区为敬老院下拨专项工作经费

        敬老院是我国养老体系中一项重要的公益项目,解决了“三无”困难老年人的后顾之忧。敬老院工作人员是照顾老人、为入住老人提供帮助的一线服务人员,是敬老院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他们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入住老人的生活质量以及身心健康。以往我区敬老院工作经费都是由办事处根据需要予以划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敬老院工作,经过社区管理服务局积极努力协调,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高新区管委会对敬老院每年下拨专项工作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的下拨,有利于敬老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使上级要求得到贯彻落实;有利于调动敬老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入住老人提供更加细致、全面的服务,使他们幸福、健康地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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