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销登记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索 引 号:561028206/2015-00086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团管理/业务信息/民办非企业单位
发布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关 键 词:民办非企业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30发布日期:2015-12-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销登记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1)民办非企业单位依照其章程的规定,按程序作出注销登记的决定;

    (2)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注销登记申请;

    (3)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

    (4)清算组织开展工作并提出清算报告;

    (5)业务主管单位经审查,出具同意注销登记的审查文件;

    (6)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必须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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