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遗失怎么办?

索 引 号:561028206/2015-00085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团管理/业务信息/民办非企业单位
发布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关 键 词:民办非企业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30发布日期:2015-12-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遗失怎么办?

         民办非企业单位遗失了登记证书,应当及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该报刊的发行范围应当与发布成立登记公告的报刊发行范围相一致,然后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补发证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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