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增强景区全体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火、灭火的技能,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林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杜绝重大以上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林区的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林防火条例》、和《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突发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景区护林防火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范围内所有林区、绿地和其他设施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1.4工作原则
林区防火工作实行行政负责制,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和“打早、打小、打了”,联动协作,专群结合,保障有力,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景区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管委会主任为指挥长,主管园林绿化的副主任为常务副指挥长,其他管委会领导及园林所所长任副指挥长,各局办和直属单位等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园林所,主管安全副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报警电话68222119.
指 挥 长:雒国栋
常务副指挥长:成才旺
副 指 挥 长:李振兴 马玉林 杜振宇 胡 春 王建军 韩战芳
张东斌 李宗建 刘栓喜 付 敏 贺敬连
成 员:马惠萍 刘 艳 李 岩 黄明利 孙 建 荆海亮
郝宏伟 李景亮 王华伟 王全喜 徐惠生 张 尧
武桂风 杜文君 任 伟 陈豫洲
2.2防火指挥部职责
负责制定景区年度防火工作计划。负责林区消防管理工作。制定各种林区防火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开展防火宣传,组织培训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作战方案,组织消防演练。现场指挥临时代替指挥长、副指挥长负责现场灭火的指挥工作,迅速部署、指挥林区火灾扑救工作,随时向指挥长报告火场情况,确保火场信息传递迅速准确,及时掌握火场最新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掌握现场的机动力量,合理调配灭火力量。
2.3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安执行防火指挥部的工作指令,落实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负责检查林区消防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情况。检查、监督防火安全及整改火险隐患。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完善和组组织实施;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组织协调灭火工作;完成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在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配合防火办做好林区防火工作宣传、管理和灭火工作。
3.林区火情的预防与预警
3.1三级火情的划分
根据国家火灾等级标准,结合景区林区特点和多年防火、灭火经验,将景区内林区火情划分为三个等级,并根据火情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和上报求救等级,便于及时果断地处理火情,尽量避免形成火灾,造成损失。
3.1.1三级火情:
林区边界及非林区、由非栽植野生乔灌草木、可燃物引起的火情;景区非林区草地及其它可燃物引起的火情;过火面积在100㎡以下; 景区管理区域外相邻的林区绿地发生火情。
3.1.2二级火情:
景区内山上林区、山下较密的绿化区域内火情,已燃到栽植或野生的灌木,且天气干燥,风力较大;三级火情中过火燃烧面积大于100㎡。
3.1.3一级火情:
火势较大,林区乔木已经起火,风力较大,地势险要;栽植或野生灌木、草本燃烧面积较大,火势很猛,天气干燥,风力大。
3.2火情的预防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火意识。清除林下可燃物,严格控制火源。
3.3火情报告
景区职工及在景区内从业人员、游客一旦发现林区有火情发生,可立即向景区森林火警电话68222119、68222181报警。防火值班人员接警后询问清楚火情发生的准确位置及情况后,立即报告给园林所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立即组织第一梯队——森林防火大队前去救火,同时把火情报告给副指挥长(园林所所长),然后根据火情发展,决定是否启动第二梯队——园林所其他人员组成的义务防火队伍,如果火情较大,报告常务副指挥长,并由常务副指挥长请求指挥长决定是否启动第三梯队,若启动,安排管委会行政办公室通知各局、办、各直属单位及驻景区相关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如果再有更大的火情,协调附近村民并报上级林业防火部门和消防官兵请求支援。
4应急响应
4.1林区小火扑救
4.1.1白天上班时间:值班领导为防火第一责任人
4.1.1.1园林所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接警后,立即组织指挥第一梯队—森林防火大队队员10—30人,带灭火器、铁锨、扫帚、二号工具等,火速赶到现场进行扑救,现场由先接警领导负责指挥,待副指挥长(园林所所长)到达后,由副指挥长指挥扑救。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接听电话和进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4.1.1.2若火情较大达到二级火情森林防火大队难以处理,副指挥长(园林所所长)决定立即启动第二梯队80-100人,由防火办公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各义务防火分队,携带灭火工具赶赴现场扑救火灾。
4.1.1.3若火情较大,达到一级火情,副指挥长(园林所所长)向常务副指挥长报告火情,由常务副指挥长向指挥长报告,决定是否启动第三梯队,若启动,由管委会行政办公室通知各局办、各直属单位及驻景区的有关单位,各局办、直属单位立即组织人员集结,现场由常务副指挥长指挥,若指挥长到现场,由指挥长指挥。如果再有更大的火情,协调附近村民并报上级林业防火部门和消防官兵请求支援。119消防官兵等专业队伍到达后及时向他们介绍情况,现场指挥交由消防部队或森林专业消防队领导,并配合其灭火。
4.1.2当天下班后到第二天上班前及夜晚:值班领导为防火责任人。
在正常情况下,值班领导带领相关值班人员对景区内特别是易发生火情隐患的地区进行巡视检查,达到防火宣传警戒及火情隐患快速处理的目的,办公室值班人员做好电话接听及检查巡视的记录监督。
4.1.2.1防火值班人员发现火情或接警后,立即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立即启动第一梯队—森林防火大队进行扑救,同时向副指挥长(园林所所长)汇报情况。灭火人员由当晚值班的防火值班人员及其它岗位值班人员和附近住户10-20人,由值班领导现场指挥。防火办公室人员负责电话接听和进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4.1.2.2若火情达到二级,由副指挥长(园林所所长)决定是否上报管委会值班领导或常务副指挥长,并安排行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启动晚上消防第三梯队,人员由武警四中队及区其他岗位值班人员组成,园林所准备铁锨、二号工具、油锯、手灯、扫帚、砍刀等灭火工具,现场由管委会值班领导或常务副指挥长指挥。
4.1.2.3若火情确实较大,达到一级,由现场指挥报指挥长,并报119及12119,同时由管委会行政办公室协调附近村民并报上级林业防火部门和消防官兵请求支援。现场由指挥长指挥,园林所所长及武警、村委等领导任副指挥,协助指挥长组织灭火。防火办公室负责电话接听,并安排专人在路口等待消防车辆。119消防官兵等专业队伍到达后及时向他们介绍情况,现场指挥交由消防部队或森林专业消防队领导,并配合其灭火。
4.2林区大火扑救:
林区出现一级火情或更大的火警、火灾,由林区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办汇报,请求支援,组织有关部门及森林灭火专业队进行灭火。
4.2.1灭火指挥: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和市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灭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参加灭火的人员组织由参加人员的单位领导负责。需用灭火人员300名以上。
4.2.2灭火战术:采用隔离、分割、切断火线、围灭等灭火战术。
4.2.3灭火方式:扑打、喷水灭火、风力灭火机灭火等。
4.2.4动用车辆:指挥联络车3台,每40名扑救人员一台运送车。
4.2.5通讯工具:对讲机20部及相关人员所带无线电话。
5.应急保障和管理
5.1防火物资的配备
5.1.1防火器材工具仓库
新设立专门的防火器材工具仓库一处,贮备有消防灭火器、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三号工具、旧扫帚、专用铁锹、油锯、砍刀、割灌机等灭火器具。
5.1.2防火车辆
一台客货两用车设置为专用防火车辆,上边装有灭火器、二号工具、三号工具、铁锨、旧扫帚等工具100余件。防火期内随时待命,一般生产或其他用车不得动用。有火情发生,洒水车一辆,货车两辆及面包车随时调用,保证灭火需要。
5.2保障和管理
5.2.1防火灭火队伍
第一梯队:30人,由专业森林扑火队伍——森林防火大队组成。
第二梯队:120人,义务消防队由园林所除森林防火大队外的其他人员组成;
第三梯队:300人,由景区各局办、各直属单位及驻景区的有关单位组成。
如果再有更大的火情,协调附近村民并报上级林业防火部门和消防官兵请求支援。
5.2.2一旦有火警火情发生,防火专用车辆立即起动,根据火情大小,调动其他车辆装载防火工具和物资,由园林所办公室人员负责。
防火工具物资设施有专人管理和养护,保证随时可用,防火专柜及工具仓库由森林防火大队专门人员负责,并协助绿化工程管理所负责人负责风力灭火机、油锯等器材的保养、维护,防火专用车辆由专门司机负责养护、驾驶。
5.2.3治安与医疗保障。火灾扑救过程中,一旦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火场现场指挥应立即向市、区防火办和市、区公安局报告;同时,向市急救中心120求救。
6.火灾火情的后期处理及环境恢复
在扑灭明火后,安排森林防火大队人员6人负责火场的清理和看护,待余火全部熄灭后,方能离开现场。
7.防火期工作要求:
7.1在森林防火期期间,防火指挥部成员要确保通讯畅通,手机、对讲机要求24小时开机;
7.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义务消防队应熟练掌握森林扑火知识,达到会扑、能扑、懂扑,确保绿化成果安全;
7.3统一领导,服从指挥,加强联系,严禁在有火情火警的情况下推诿扯皮,确保灭火工作各个环节紧密衔接,不出纰漏。
7.4扑火结束后,由园林所及时调查火情发生原因,将扑火情况整理、备案,并根据实际报告上级安全部门。
8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在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