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汛期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汛期灾害防范、处置能力,建立高效、统一、科学、规范的防汛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洪涝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景区财产安全,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为景区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生态、优美的环境。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南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办法》、《郑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范围内的暴风雨,黄河涨水,沉沙池、输水渠道决堤,输水涵洞、山体塌方及因暴雨、洪水引发的道路、桥梁、建筑等基础设施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四、工作原则
1、景区防汛工作实行行政正职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采用分工负责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防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防抢结合的原则。
3、防汛工作按照景区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局部服从全局利益。
五、组织机构
成立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防汛指挥部(简称区防指)
指 挥 长:雒国栋
常务副指挥长:张东斌
副 指 挥 长:李振兴 马玉林 杜振宇 胡 春
王建军 成才旺 韩战芳 李宗建
刘栓喜 付 敏
成 员:各单位(部门)负责人
景区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即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防汛办)设在区规划建设局。黄明利兼任办公室主任,毛志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工作职责
1、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防汛指挥部全面负责景区的防汛抢险工作。指挥协调汛期灾害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在暴雨天气和黄河涨水可能形成或已经出现汛情灾害时,综合研判各类信息,决定是否进入应急状态。进入应急状态后,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视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公布汛期灾害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决定灾害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
2 、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执行区防指的工作指令;贯彻落实区防指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汛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报告工作;协调处理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组织制定汛期灾害防御方案;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联系确定150-200人的民工飞行队伍;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8222160 68222158
3、各职能部门和各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防汛第一责任人,作为防汛指挥部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区防指的安排,在区防汛办的统一协调下,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全力做好景区防汛救灾工作。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抢险期间指挥部成员的生活保障、通信、接待接访和车辆保障。配合防汛办做好争取外援的协调和抢险情况的上报。(负责人:马慧萍,联系电话:68222198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防汛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及抢险期间的调配。(负责人:刘艳,联系电话:68222262)
财政与资产管理局负责防汛资金的保障。(负责人:李岩,联系电话:68222335)
经济发展局负责防汛经费的评审和受灾区域损失的评估登记、恢复生产等方面经费的评审和争取工作。(负责人:孙建,联系电话:68222266)
社会事业局负责防汛物资购买储备和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同时做好仓库防汛管理。(负责人:荆海亮,联系电话:68222199)
旅游局负责对外发布景区防汛工作的准备及抢险信息。应急响应启动后配合防汛办做好受灾害威胁群众的疏散。(负责人:郝宏伟,联系电话:68222232)
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局在汛期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防汛队伍的培训,抢险期间配合防汛办组织抢险救灾。(负责人:李景亮,联系电话:68222098)
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抢险期间的水电保障。(负责人:徐国建,联系电话:68222184)
公司医疗急救中心负责抢险现场中暑、受伤人员的救治。(负责人:孙志国,联系电话:68222120)
执法大队和景区警务室负责抢险道路畅通,抢险现场秩序的稳定和应急响应启动后做好受灾害威胁群众的稳定。(负责人:王全喜,联系电话:68222110)
各直属单位都要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编制防汛预案,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组建防汛队伍,以便上下对接、统一领导,全面做好景区的抗洪抢险工作。
供水旅游公司主要针对沉沙池引水,提水泵站,渠道、山涧隧洞输水安全;索道,气垫船等旅游设施和旅游饭店安全编制防汛预案,建立300人的专业和非专业的防汛队伍,培养自救能力。(联系电话:68222366)
园林所主要针对山体塌方,冲淤和防涝编制防汛预案,建立150人专业和非专业的防汛队伍,培养自救能力。(联系电话:68222365)
炎黄所主要针对二帝像山体、碑林,塌方,冲淤和广场防涝编制防汛预案,建立30人防汛队伍,培养自救能力。(联系电话:68222286)
地质博物馆主要针对山体塌方,冲淤和馆内积水编制防汛预案,建立10人防汛队伍,培养自救能力。(联系电话:68222192)
执法大队主要针对牌楼停车场冲淤和炎黄停车场积水塌陷编制防汛预案,建立20人防汛队伍,培养自救能力。(联系电话:68222116)
门票所主要针售、检票点和铁路立交桥积水,影响游客及旅游车辆通行编制防汛预案,建立20人防汛队伍,培养自救能力。(联系电话:68222201)
七、防汛预警监测和准备
结合景区实际,根据汛期天气变化和灾害发展态势,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 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防汛办)等。
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景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研判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人员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质,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应急响应的启动
根据灾害预警信息,景区防汛办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按照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范围,经过综合分析研判后,向景区防汛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应急响应启动命令由景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签发、iii级(较大)、iv级(一般)应急响应启动命令由景区防汛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各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灾害且均没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根据损失和影响程度,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启动响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iv级应急响应
景区防汛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签发iv级应急响应命令,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测灾情发展变化,加强对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景区防汛办向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发布启动iv级应急响应命令。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进入iv级应急响应状态,受灾单位启动本单位防汛预案,积极开展自救,及时向防汛办书面报告本单位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超过自救能力时,向防汛办请求支援。
iii级应急响应
景区防汛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签发级iii应急响应命令,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测灾情发展变化,加强对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景区防汛办向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发布启动级iii应急响应命令。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进入级iii应急响应状态,按照景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启动本单位防汛预案,积极开展自救,超过自救能力时,向防汛办请求支援。根据防汛办的安排,接到通知的成员单位待命并随时赶到受灾现场支持救援,防汛办和受灾及支援的单位,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每天上午9时前向景区防汛办书面报告本单位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
ii级应急响应
景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签发ii级应急响应命令,召开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全体会议进行紧急动员,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测灾情发展变化,加强对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景区防汛办向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发布启动级ii应急响应命令,全体成员单位都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各成员单位防汛队伍全部现场待命,并根据区防指的指挥和统一部署参与救援,同时动用民工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及住景区武警四中队。指挥部领导、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24小时领班,景区防汛办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上午9时、下午4时两次向景区防汛办书面报告本单位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必要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i级应急响应
景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签发级i应急响应命令,召开景区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全体会议进行紧急动员,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测灾情发展变化,加强对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景区防汛办向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发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命令,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景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各成员单位领导、景区防汛办人员及景区全体职工24小时坚守岗位。各成员单位按照景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全体参与抗灾救灾,同时动用各种社会力量及住景区武警四中队。每天上午9时、下午4时、晚10时三次向景区防汛办书面报告本单位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防汛办按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根据需要请求市政府和部队支援。
九、现场处置
启动iv级应急响应时,由区防指副指挥长(即受灾单位的主管领导)现场指挥本单位的防汛救灾工作。
启动iii级、ii级应急响应时,汛期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有景区防汛指挥部统一组织,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现场指挥。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受伤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受与分配。抢险施工方案的组织实施等。
灾情严重,启动i级应急响应时,现场处置由景区防汛指挥部统一组织,区防指指挥长指挥,在组织本单位开展自救的同时,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并求助上级政府提供援助,同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纪工委和工会联合会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配合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十、应急终止或解除
洪涝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确定短期内灾害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景区防汛指挥部根据天气预报或黄河水情变化信息,决定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十一、恢复与重建
受灾后,景区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生重大灾害,超出景区恢复重建能力时向市财政申请支持。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十二、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景区防汛办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并在汛期前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各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防汛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十三、附则
(一)汛期预警标准
ⅰ级预警(红色),(1)暴雨:过去48小时景区内持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有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2)新沉沙池进水口水位超过99 。已对景区生产经营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景区处置能力,需要由市政府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的。
ⅱ级预警(橙色),(1)暴雨:过去48小时景区内持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有成片日雨量超过10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2)沉沙池水位超过95.5,前池水位超过95。已对景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ⅲ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的。
ⅲ级预警(黄色)(1)暴雨:过去24小时景区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有超过250毫米的降雨。(2)沉沙池水位达到95.5,前池水位达到95。已对景区生产经营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ⅳ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的。
ⅳ级预警(蓝色)(1)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景区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且有超过100毫米的降雨;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已对景区生产经营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二)讯期工作要求
1、景区防汛办要熟悉和掌握各单位防汛预案和各类防汛物资,储备的数量、存放地点、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等。联系好社会援助队伍,抢险物资的货源,抢险工程机械等。编制通讯录和抢险救灾网络图,制定不同情况的抢险施工方案。及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2、各单位都要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结合本单位防汛实际,备齐备足各类防汛物资,明确储备的数量、存放地点、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等。在汛期前安排专门时间、专门人员,认真对辖区内的河道桥涵、山区排水实施、古树名木、危旧房屋、山体易滑坡塌方区域等,集中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做好登记造册,立足自身抓紧整治,自身难以排除的,拿出除险加固报告。并在每年5月20日前把落实情况报景区防汛办。6月初,防汛办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各单位都要加强防汛队伍建设,注重防汛知识培训和抢险技能训练。并根据抢险形势需要,随时听从景区防汛办的调遣。
4、汛期防汛指挥部领导、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防汛办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景区公用车辆安全运行状态良好。
5、建立汛期汛情观测上报制度,平时每日一报,大雨天每日(9:00、16:00、22:00)三报,暴雨天每时一报;遇有紧急情况,险情发生5分钟内,必须电话报区防指,60分钟内书面报景区防汛办。防汛办及时向景区防汛指挥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