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37405256/2015-00263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监察/业务信息/党纪研究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监察审计局关 键 词:活动方案,学习
文    号:郑东纪〔2015〕22号成文日期:2015-12-15发布日期:2015-12-3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认真开展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12月27日前将学习方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郑东新区纪工委1106房间。联系人:王剑慧67179889。

 

                     中共郑州市纪委郑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

关于认真开展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条例》活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郑东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把《党章》、《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党员领导干部熟悉和带头遵守《党章》、《准则》和《条例》,纪检干部精通和严格执行《党章》、《准则》和《条例》,广大党员群众了解《党章》、《准则》和《条例》。

三、时间安排

本次学习活动自2015年12月15日开始,到2016年2月15日结束,共2个月时间。

三、具体步骤和内容

本次学习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动员准备、学习提高、总结验收。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5年12月15日—12月31日)

1.传达部署。各单位及时召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贯彻活动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章》和两部党内法规,做到学习有计划、活动有载体、宣传有氛围、效果有保障。

2.成立组织机构。郑东新区纪工委成立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活动领导小组,纪工委书记孟祥岭任组长,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局局长高殿有,纪工委副书记张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为郑东新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副局长李一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成立由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学习活动具体事宜。

3.制定学习方案。各单位要制定学习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学习安排工作。党员干部要按照原汁原味、联系实际的原则,对《党章》、《准则》和《条例》逐章逐条、逐字逐句认真研读,对照修改和新增加的重点内容,准确把握新要求、新提法,使每位党员干部能熟练掌握《党章》和两部党内法规的细则内容,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规范和党的纪律要求。

4.购置学习资料。郑东新区纪工委从方正出版社统一购买《准则》、《条例》单行本11500册,发放到全区每一名党员手中,确保不漏一人,不留死角;购买《准则》释义、《条例》释义各54本,发放到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同时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购买相关学习资料。

(二)学习提高阶段(2016年1月1日—1月31日)

1.加强学习交流。一要抓好集中学习。各单位要把学习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安排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和专题学习;二要搞好个人自学。党员干部要熟练掌握《党章》和两部党内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即“四个坚持”“四个自觉”),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知道底线在哪里,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三要开展讨论交流。各单位组织学习讨论活动不少于2次,全体党员要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要求心得体会不少于3篇。

2.组织专题培训。邀请专家为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

3.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市纪委开展的“以案促教、以学促纪”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组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学思践悟》等一系列廉政教育书籍;观看一台警示教育舞台剧;观看一次东区发生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参观一次郑东新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一次豫中监狱。

4.组织考试竞赛。根据统一安排,由郑东新区纪工委负责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一次《准则》、《条例》学习情况知识竞赛,不断巩固学习成果,确保学习取得实际成果。

5.强化舆论宣传。在郑东新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设立《党章》、《准则》和《条例》宣传专栏,加大教育力度;在郑东新区廉政网站开设学习专栏,通过刊登体会、评论解读、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引导,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入脑入心。各单位充分利用社区、农村党员活动场所宣传栏、电子大屏幕等载体,重点围绕“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正面倡导和“六大纪律”的负面清单,营造良好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2月1日-2月15日)

1.总结报告。各单位要对学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加盖公章后于1月31日前报东龙大厦1106房间。

2.检查验收。郑东新区纪工委将对各单位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反腐倡廉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把学习活动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联系实际,举一反三,改正不足,努力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一把手”带头,认真抓好本次学习活动。各单位学习活动组织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避免走形式走过场现象发生,扎实推动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将此次学习活动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工作任务,积极安排部署,层层抓落实,采取多种形式、载体加强学习和宣传教育。要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和严格执行《党章》、《准则》和《条例》,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党的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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