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88X/2016-0007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06 | 发布日期:2016-01-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下发红头文件,提高全局机关干部的重视性,认真组织,重在落实。
二是采取书面通知、电话联系、上门服务等方式,使优抚对象积极参与信息采集,同时还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
三是要求优抚对象持证登记,进一步完善采集内容,为录入系统奠定基础。全面采集优抚对象的家庭、生活、医疗、住房等基础数据,并要求优抚对象提供所有能证明其实际情况的证件。
四是要求局网格及下沉人员对各乡镇优抚对象进行入户排查,重点核查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未年审、情况不明的以及骗取抚恤补助金的对象。(柴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