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省畜牧局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厉行法治、系统抓建、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要求,狠抓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等重点工作落实,着力在夯实监管基础、强化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完善监管机制、破解监管难题等方面狠下功夫,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年无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注重强化组织领导。始终把抓好组织保障作为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突出出来。一是健全领导小组。年初,着眼畜禽屠宰职能的移交,及时调整健全局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蔡仲友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的分析、重点工作的部署以及难点问题的研究解决。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依据省局有关通知要求,我们制定下发《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印发2015年郑州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郑牧〔2015〕16号),细化了事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六大类22项工作,每项工作我们都细化到责任领导、主办处室、责任人、协办处室,方便工作落实和督查。三是文件会议调控。全年共印发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监管执法等方面的文件38份,其中以郑牧质下发的文件19份,以郑牧下发的文件18份,备案文件1份;召开畜产品质量安全动员部署会两次,班子成员研究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例会11次。
(二)扎实搞好宣传教育。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年内我们共组织了3次大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次是四月份开展的放心畜牧业生产资料下乡进场宣传周活动。我们共印制下发饲料、兽药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案件宣传手册600本,向饲料、兽药经营企业发放告知书1200份;由市局质管处、兽医处、市执法大队联合惠济区农委深入惠济区八堡兽药饲料市场进行现场宣传指导,接受群众咨询80多人次,张贴标语10条,制作宣传版面3张,营造了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的良好氛围。另一次是六月份开展的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页,解答群众关切的问题等多种形式来宣传讲解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再一次是十一月份开展的落实“两项责任”宣教活动。这次活动,我们印制下发《主体责任手册》和《涉牧典型案例》小册子7000本,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4800余份,企业刷制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标语近1000条,市局还专门组织召开“两项责任”报告会。三次宣教活动的开展,极大地增强了群众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积极性,群众报案率与往年相比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
(三)突出抓好专项整治。依据省关于开展专项整治、清源行动等有关要求,全年重点开展了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一是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先后于3月、7月组织了两次大的检查,共检查生鲜乳收购站57个,奶畜养殖场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都能够严格把关,入库、出库记录齐全,不存在使用禁用药、人用药、原料药、假劣兽药等问题。二是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专项整治。分别于7月、9月组织了两次专项行动,共查获不合格兽药100余公斤,对1家违规经营疫苗门店进行立案查处,对2起养殖环节发现的兽药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溯源,对9家存在问题的兽药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三是饲料原料专项整治。这项整治在普遍开展的基础上,市采取检查与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一次集中整治,范围覆盖8个县(市)区,共检查企业50余家,检测样品19份,共查出4大类21个问题。四是“瘦肉精”专项整治。全年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116家,出动执法人员2258人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五是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主要是围绕职能移交、规范监管秩序和打击私屠滥宰三大任务开展的。截止目前,15个县(市)区及市本级的职能移交全部完成,共增强行政编制3名,全供事业编制26名;规范监管秩序方面,先后对日常检查、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7项制度进行了统一;全年查处私屠滥宰案件13起。六是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全年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73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141人次,查出问题36起,涉及金额6.6万元,责令整改企业36家,取缔无证照企业13家。
(四)全面提升监管能力。这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抓学习培训。年内,市本级共组织一线执法、饲料兽药、畜禽屠宰等涉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培训8次,培训人员近900名。各县(市)区也组织了相应的培训共131场次,培训人员6838人次。二是抓监测预警。设施方面,为市畜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分别购买了一台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仪和离子色谱仪,新建了新郑市质量监测检验站。监测方面,全年共落实监测经费136万元,抽检1445批、监测项目4835项,风险监测233批、1270项,为行政监管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三是抓依法行政。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全面梳理行政权责清单,共梳理行清单131项,其中行政许可类2项,行政处罚类108项、行政强制类6项、行政奖励类9项、行政检查类7项、公共基本服务类5项、其它4项。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性文件审核与报备工作,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17条,行政许可22.4115万份,行政处罚8起。共清理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之间的规范性文件1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9件,失效的6件。积极开展服务型执法,确立了4个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育示范点,高标准完成郑州市赋予的服务型执法活动试点任务,“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提高畜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的经验做法被市级刊物全文刊发,并在省组织的会议上进行了交流介绍。
(五)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感到效果不错的有四个方面。一是研究推行了《郑州市动物疫病防控防检结合工作制度(试行)》,对村级防疫员和官方兽医的防疫、检疫行为进行规范,真正做到了“以检促防、以防促检”,实现了防疫检疫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二是对外埠肉实行了市场准入制度,通过严格坚持车辆消毒、肉品质量查验、肉品来源可追溯登记、合格肉品检疫证明换发、违禁药品质量抽检五项工作制度,与58家入郑企业签订承诺书、发放告知书,落实质量退出机制,确保入郑肉品安全。全年消毒换证车辆1.5万辆,生猪白条57.6万余头,鲜肉产品0.92万吨,冻品2.11余万吨。2015年换证达60余万张。瘦肉精抽检共1500余批次,含水量检测共1000余批次。三是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各县(市)区交叉互查,同时把检查通报和抽检处罚结合起来,既达到了规范行业秩序的目的,又对企业起到了警示作用,还使各县(市)区相互学习了经验。今年以来,我们共组织了3次县(市)区的交叉检查(兽药、饲料、综合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95个批次,发现问题6大类43个,约谈企业11家。四是构建郑州市各县(市)区畜牧局以及管辖范围内的规模化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奶站“两级三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系统,初步实现我市畜产品(生猪、牛羊、家禽)养殖企业、生鲜乳运输质量安全可追溯。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分为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中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挥中心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项目覆盖郑州市6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1个县、4个开发区。目前市发改委已对项目进行审批,完成了招投标公司的公示。项目建设预计9个月,争取2016年底可追溯系统能全面运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经费投入不足。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广、任务重、难度大、情况复杂,人员和经费投入不能适应当前形势要求,需进一步增加。
(二)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获得畜产品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养殖场户还较少,有些养殖场还存在生产条件差、记录不健全、用药不科学、管理不规范等现象,规模比例不高等制约了标准化生产水平的提高。
(三)畜产品质检体系不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市级质检中心设备还不完善,有些设备老化尚待更新,存在“检不了、检得慢”的问题。多数县(市)区尚未建立质检中心,还不具备检测检验的能力。
(四)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专业技术知识水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职业道德素养需进一步提高。
三、明年工作打算
2016年是按照新体制编制运行的第一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牧的关键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五年的开局年。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指示要求,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按照“厉行法治、系统抓建、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要求,着力在夯实监管基础、强化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完善监管机制、破解监管难题等方面狠下功夫,全面提升科学监管、依法监管能力,坚守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底线,确保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为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保证各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落实,一是依托畜牧网格化管理平台建立“统一领导,分段管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制,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督导小组,定期对分管的县(市、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二是推进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农业部及省政府有关规定,督促各县(市)区及早完成执法队伍建设,为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三是推动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功能互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全市质检体系。在建立市级质检中心的基础上,县级要全部设立质检机构,同时增加检测人员,确保正常开展检测工作,引导鼓励生产企业建立检验室,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逐步形成以市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龙头,县级检测机构为补充,企业自检机构为基础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四是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继续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畜产品科普知识宣传、畜牧生产资料下乡等活动,不断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的主体地位,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畜牧行业生产加工企业履责报告制度,不断健全企业主责、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瘦肉精”监管体制。通过质量安全宣传,创造全民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