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畜禽屠宰监管工作总结

  • 索引号:005252573/2016-000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畜牧局
  • 关键词:工作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1-11
  • 发布日期:2016-01-11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畜禽屠宰监管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6月11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8月11日省畜牧局召开的全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5 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医发〔2015〕11 号)、《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2015 年全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牧〔2015〕31号)以及《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印发〈2015 年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牧〔2015〕43号)文件的要求和工作安排,我市在上半年开展全市范围内生猪屠宰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全市2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把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保障市民的食肉安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市、县畜禽屠宰行业监管职责调整工作

    2014年以来,在我市畜禽屠宰体制改革工作没有移交到位的情况下,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屠宰监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郑州市委书记作了重要批示,郑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懿亲自主持安排部署畜禽屠宰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杨福平副市长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2014年12月底,郑州市将原商务局的畜禽屠宰监管职能移交市畜牧局,郑州市编委为市畜牧局增加行政编制3名,增设内设机构畜禽屠宰管理处,增加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2015年10月,经过省、市两级政府的督导,截止2015年11月底,全市所辖县(市)、建成区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全部移交到位,并已正常开展畜禽屠宰的监管工作。

    二、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工作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各级部门都高度重视我市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为了防范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我市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多次召开会议,多次制订整治方案。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我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问题,并制订下发了《2015 年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转发了省畜牧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牧〔2015〕44号)的通知,组织开展各种联合执法行动,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

    8月11日省畜牧局召开的全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视频会召开后,市畜牧局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我市生猪屠宰安全状况和存在问题,按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屠宰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迅速制定有关工作方案,依法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1、机构健全,经费有保障。市、县(区)政府均分别成立生猪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县均委托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生猪屠宰执法,今年市级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80万元(含畜禽屠宰经费)。为保障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市、县(区)均在成立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层层签订责任书。市畜牧局与县(市、区)签订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市、县畜牧主管部门又分别与辖区内的屠宰企业签订猪肉质量承诺书,目前,全市21个定点屠宰场已全部签订了猪肉质量承诺书。

    3、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市、县畜牧主管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了私屠滥宰举报电话,据统计,2015年1月-11月30日止,市畜牧局受理直接投诉举报15起,受理市长公开电话转来投诉举报5起,并对所有投诉举报进行了处理。

    4、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为了确保专项整治顺利进行,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市畜牧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畜牧主管部门都能够按要求在每月5日前报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查办案件统计表,每季度5日前报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情况统计表,由市畜牧局汇总上报省畜牧局;对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生的重要情况,以专报方式随时报送。    

    (三)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成绩显著

    1、全面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行为。 

    (1)为正确认识当前屠宰行业发展形势与任务,全面把握屠宰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屠宰行业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屠宰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障全市肉品质量安全,市畜牧局于2015年9月19日举办了屠宰行业管理业务培训班。

    (2)市、县畜牧主管部门对全市21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一是检查屠宰厂、场(点)设置情况。二是结合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标准,检查定点屠宰企业生产条件、企业管理情况和肉品品质检验等状况,逐一逐项打分,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

        (3)完善定点屠宰场的各项制度建设。市畜牧局高度重视定点屠宰场的制度建设,先后组织县(市、区)召开两次生猪屠宰监管专题会议,部署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两次对定点屠宰场进行现场检查,结合全市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部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2、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

    在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和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活动中,畜牧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打击的力度和持续性。

    (1)市、县(区)畜牧主管部门采取强化日常监管、联合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防打机制以及灵活多变、全方位、高强度的打击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根据我市实际,对全市21家屠宰场发放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动物防疫和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义务》和《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告知书。

    (3)“十一”期间开展了一次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行动,对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域和多发地区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净化生猪定点屠宰市场。据统计,从5月份以来,全市畜牧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定点屠宰场120个次,移交公安部门违法案件1件。

    3、对各县(市、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检查。

    五月份以来,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了对县(市、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检查,本次检查采取到点后随机抽查的方式,实地检查了定点屠宰厂(点)。从检查结果看,县(市、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均按照国家农业部的要求开展了肉品检验工作,出具肉品检验合格证,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各项规章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上报信息数据不够及时。我市按照省畜牧局的要求,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专项整治信息。但由于县(市、区)职能移交情况参差不齐,个别县(市、区)信息上报工作有些滞后,影响了全市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上报。

    二是部分屠宰场生猪静养时间短。目前生猪供应较少,猪源紧张,部分屠宰企业存在当天进猪当天宰的现象,导致生猪静养时间短,从而达不到规定的时间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按照国家农业部和省畜牧局要求,继续做好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2、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针对我市定点屠宰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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