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7952/2016-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上中办〔2016〕1号 | 成文日期:2016-01-12 | 发布日期:2016-01-1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39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决定自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4月8日,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巩固“三查三保”工作成果,努力实现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辖区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建筑施工、油气管线、消防、城市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学校、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实施集中整治,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主要对各行业(领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其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是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烟花爆竹旺季专项治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是否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八)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证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施工:重点是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重大工程等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设房的指导;强化对事故现场管理,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渣土及拆迁建筑垃圾堆场的管理,严防滑坡事故发生。
(二)油气管线:重点是认真贯彻《管道保护法》,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大管道隐患治理力度,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完毕。要进一步加大管道保护现场管理,确保降低隐患存量,减少隐患增量,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三)消防:重点是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城乡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和大型商场、高层建筑、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严厉整治消防设施缺失及管理不规范行为,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临时安置房、易燃彩板房、居民社区电动车充电、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养老院、幼儿园、午托部、学校等消防安全的检查督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四)城市燃气:进一步强化对城市地下管网、施工和城市燃气排查整治,落实燃气、供热、给水、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评估、养护和应急管理等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重点是落实化工及危及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监控措施、规章制度及其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等。
(六)烟花爆竹:重点是抓好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开展情况;突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个严禁”;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督促其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有关规定。
(七)特种设备:重点是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测检验情况,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应用情况,危险品运输罐车加装安全紧急切断装置情况等。
(八)学校: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
(九)民爆物品:严厉查处无证、证照不全或非法从事储存、运输、经营、使用民爆物品等行为。
五、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由办事处统一组织,各社区、村及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分头实施。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4日)。办事处组织各社区、村和辖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布置。各社区、村也要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28日)。各社区、村要按照工作方案,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攻坚行动整个过程。2016年1月27日前报送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3月28日)。各社区、村要对照工作台账,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每周四向办事处报送一次隐患整治整改情况。2016年3月28日前报送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8日)。办事处将对各社区、村安全生产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针对各社区、村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差距,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理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2016年4月8日前,各社区、村向办事处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智俊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综治中心主任胡小珂同志和纪工委副书记高君锋同志为副组长,各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的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智俊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胡小珂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综治中心主任
高君锋 纪工委副书记
韩利明 司法所所长
宋莅莉 中心路工商所所长
王 戈 中心路派出所所长
成 员: 李 凯 安监科科长
冯瑞萍 网格办主任
胡亚勤 吉祥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富城 如意社区居委会主任
黄明华 汇才社区居委会主任
李宝丽 康乐社区居委会主任
任爱青 鸿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荣君 盛世社区居委会主任
应 旋 桃源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爱娟 江南小镇社区居委会主任
房炎辉 鸿盛社区居委会主任
雷利娟 汇丰社区居委会主任
苏 贝 颐苑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胜玲 金苑社区居委会主任
赵海潮 聂寨社区居委会主任
白志健 任庄经济合作社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李凯同志兼任,全面负责协调辖区各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联系电话:68130926。各社区、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结合辖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对本辖区百日攻坚行动的领导,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社区、村及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基层一线,深度报道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对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
(三)扎实排查整治。各社区、村要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持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在辖区内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重点查看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社区、村及辖区单位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社区、村及辖区单位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注重行业部门协调联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行业监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五)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办事处成立综合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和“四不两直”的督查检查方式,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及时向分包社区的领导进行汇报,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六)严格责任追究。办事处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成效作为评价各社区、村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凡是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社区、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凡社区、村及辖区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受奖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是攻坚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对负责检查整治工作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进行责任倒查。
联系人:李凯 联系电话:68130926
邮 箱:zxba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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