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热线服务原则和承诺

索 引 号:397863874/2016-00052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税务/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荥阳市国家税务局关 键 词:12366服务热线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1-19发布日期:2016-01-1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12366热线服务原则和承诺

    一、12366热线服务原则:
    (一)首问负责原则。首问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首问职责,依法、依规办理首问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或者拒绝。
    (二)限时办理原则。12366所有服务事项,除特殊情况外,应按照规定时限办理。
    (三)谨慎答复原则。12366工作人员解答纳税人的涉税咨询时,以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依据,不得随意答复。
    (四)尊重权益原则。12366工作人员要尊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押、销毁举报投诉材料,不得擅自泄露举报投诉人的相关情况。
    二、12366热线服务承诺:
    在服务受理及法定义务范围内,做到100%受理、100%有记录、100%有答复或反馈(意见建议类事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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