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01/2016-0005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司法局 | 关 键 词:预算,2016,公开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2-11 | 发布日期:2016-02-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上街区司法局成立于1984年9月,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行业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全区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职责。
(四)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对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区司法鉴定工作。
(八)参与平安建设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办公室、法制仲裁科、公政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科、政治处及六个基层司法所。
二、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说明
共安排基本支出3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1.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1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共安排项目支出91.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业务支出。
三、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0元。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安排6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0元。
2016年公务用车费用安排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