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9456687/2016-00157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2-18 | 发布日期:2016-02-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原区环境保护(厅)局
关于郑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
(报告书、报告表格式)
项目编号:2016-010 申报时间:2016年2月18日
建设 项目 基本 情况 | 项目名称 | 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 | |||||||||
建设地点 | 郑州市西四环以东、站前大道以西、渠南路以南、文博大道以北区域 |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
建设内容 及规模 | 郑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 | ||||||||||
行业类别 | R8820体育场馆 | ||||||||||
环境保护 管理类别 | ○编制报告书 ●编制报告表 ○填报登记表 | ||||||||||
建设 单位 情况 | 单位名称 | 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23号 | ||||||||||
联系人 | 王文彬 | 联系电话 | 18538024442 | ||||||||
法人代表 | 李俊宇 | 邮政编码 | 450000 | ||||||||
新增 排放量 | 化学需氧量 (吨/年) | 氨氮 (吨/年) | 二氧化硫 (吨/年) | 氮氧化物 (吨/年) | |||||||
工业 | 生活 | 工业 | 生活 | 电力 | 非电力 | 电力 | 非电力 | ||||
申请新增 | 11.31 | 1.131 | 0.48 | 16.19 | |||||||
核定指标 | 11.31 | 1.131 | 0.48 | 16.19 | |||||||
环境保护部门核定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核定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核定意见
| 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郑州市西四环以东、站前大道以西、渠南路以南、文博大道以北区域,废水排入贾鲁河水体中牟陈桥断面,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根据企业申请,新增化学需氧量11.31吨/年、氨氮1.131吨/年、二氧化硫0.48吨/年、氮氧化物16.19吨/年。 按照《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及管理规定》,经审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总量控制指标 (一)水污染物总量指标 该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活废水、泳池废水、淋浴废水,采用循环过滤净化系统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155mg/L、12.76mg/L,年废水排放量22.6203万吨,(废水排入五龙口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50mg/L、5mg/L)排入贾鲁河。 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采用绩效法/标准定额法计算,该项目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基准水量22.6203万吨,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11.31吨/年、1.131吨/年(绩效法计算情况)。 《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预测表明:该项目废水排放量22.6203万吨,化学需氧量、氨氮预测排放浓度分别为155mg/L、12.76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1.31吨/年、1.131吨/年,中原区环保局以2016-010号认可此新增排放量。 (二)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 该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天然气锅炉,年烟气排放量11786万Nm3,处理后烟气通过8米烟囱排放,排放浓度为二氧化硫4.11mg/m3、氮氧化物137.31mg/m3,颗粒物11.74mg/m3。 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采用绩效法/标准定额法计算,该项目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0.48吨/年、16.19吨/年(绩效法计算情况)。 《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预测表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预测排放浓度分别为4.11 mg/Nm3、137.31mg/N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为0.48吨/年、16.19吨/年,中原区环保局以2016-010号认可此新增排放量。 二、许可预支增量的使用 该项目属R8820体育场馆行业项目,新增水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从当地工业类/生活类许可预支增量中支出;新增大气重点污染物排放量,从当地火电项目许可预支增量指标中支出。 三、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贾鲁河水体中牟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6.07mg/L、3.223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标准的1.29倍和3.31倍。 (二)大气环境质量 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0mg/Nm3 、42mg/Nm3,分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四、结论 同意该项目新增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11.31吨/年、氨氮1.131吨/年、二氧化硫0.48吨/年、氮氧化物16.19吨/年。扣减当地许可预支增量化学需氧量11.31吨/年、氨氮1.131吨/年、二氧化硫0.48吨/年、氮氧化物16.19吨/年。 本项目要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环文〔2015〕122号)要求,待《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出台后,补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前) 本项目已按照《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文号)有关要求,缴纳了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后)
2016年2月18日 (中原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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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