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2016年城市精细化管理占道突店经营治理工作专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67513/2016-0001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专案,突店经营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2-18发布日期:2016-02-18
体    裁生效日期:2016-02-18废止日期:2016-12-30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2016年城市精细化管理占道突店经营治理工作专案》的通知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2016年城市精细化管理

 

占道突店经营治理工作专案》的通知

 

 

各工作办公室、社区,各辖区单位:

 

《林山寨街道2016年城市精细化管理占道突店经营治理工作专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执行。

 

 

2016年2月18日

 

 

林山寨街道2016年城市精细化管理占道突店经营

 

治理工作专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占道(突店)经营治理工作,制定本专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大一中”战略定位和国际商都建设,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突出“大开放、大创新、大建设、大管理”四大主题,以打造畅通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15分钟便民生活圈”的生活环境为目标,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不断完善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加快建设“一化四区”、“四个中原”为引领的中心城区西部核心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任务分工及时间节点

 

按照区定时间节点,严查占道经营及突出店外经营,规范疏导点管理,做到主次干道无流动商贩,背街小巷规范有序、无擅自占道经营;全面取缔露天烧烤,规范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治理。

 

1. 占道经营、突店经营治理。按照“主次干道无流动商贩,背街小巷规范有序、无擅自占道经营”的标准,治理占道(突店)经营。

 

2. 临时便民疏导点管理。按照“五统一”要求,加强现有疏导点管理,做到“不超时、不越线、不堆物,有保洁、有管理、有监督”,达到便民不扰民。

 

3. 露天烧烤和餐饮服务场所治理。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全面核查餐饮场所油烟净化器安装,并确保正常使用。

 

4. 完善治理保障措施。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5〕53号)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十分钟”责任圈。根据治理工作任务量,以“十分钟”为标准,确定管理范围,明确责任人,落实“五定”工作制(即: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奖惩),从而实现占道经营、突店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出现不超过十分钟,街道、社区责任人就能赶到现场进行劝导制止,对不听从管理的,联合执法部门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

 

(2)配合市、区建立起“四位一体”的司法保障体制。加快“执法公证服务室”、“法律援助服务室”、“公安警务室”和“城管巡回法庭”的建设,形成城管、法院、司法、公安“四位一体”的司法保障体制。

 

(3)落实“五个结合”。

 

一是治理占道经营与规范房屋租赁相结合、与“住改商”治理相结合;二是治理占道经营与“小手拉大手”活动相结合;三是治理占道经营与疏导点建设相结合、与商户自治相结合;四是治理占道经营与完善道路设施相结合;五是治理占道经营与强化宣传相结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强化督促检查。由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城管办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治理占道(突店)经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要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健全检查考评机制。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开设曝光台、点赞榜等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义,及时曝光占道经营乱点,深入宣传治理成效和先进典型,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提供良好氛围。

 

附件:1.林山寨街道2016年城市精细化管理占道突店经营治理工作督导考核办法

 

     2.林山寨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占道(突店)经营治理考核细则

 

附件一

 

林山寨街道2016年城市精细化管理占道突店经营治理工作督导考核办法

 

为全面推动2016年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确保占道(突店)经营治理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办法。

 

一、督导考核对象

 

各社区

 

二、督导考核内容

 

1. 占道经营及突出店外经营治理;

 

2. 重点区域、路段城市精细化管理;

 

3. 露天烧烤及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治理;

 

4. 疏导点管理;

 

5.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5〕53号)文件落实情况。

 

三、督导考核计分办法

 

(一)督导考核评分标准

 

具体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表。其它未明确标准的,参照《郑州市城市管理标准手册》有关规范执行。

 

(二)督导考核计分方式(百分制)

 

对各社区的考核:按照市考核成绩占60%,区信息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成占20%,区精细办督导组考核成绩占10%,街道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考核成绩占10%(包括参会情况、领导批示、媒体曝光、市民举报、材料报送)的比例进行考核。

 

四、督导考核方式

 

1. 参照市、区相应考核周期和方式进行考核。督导考核组每天对各项治理内容进行不间断的督导和考核,对督导考核组发现的问题,立即按照通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问责,直至问题解决。发现问题的数量,发整改通知的数量,督导通报的数量做为评分依据。

 

五、保障措施

 

1. 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自辖区占道(突店)经营治理工作由所在社区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

 

2. 加强督导问责。

 

(1)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城管办负责对各级网格人员、派驻街道联合执法室工作人员,以及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相关部门因占道(突店)经营治理工作不力,造成媒体曝光及其他不良影响的,当月考核成绩末位。

 

3. 严肃工作纪律。督导考核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正,不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对督导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未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被市、区领导发现、新闻媒体曝光和市民举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督导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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