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9208/2016-000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 文 号新住规建〔2016〕3号: | 成文日期2016-02-18: | 发布日期2016-02-18: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6-02-18: | 废止日期 |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郑市2016年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2月18日
新郑市2016年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
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新郑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切实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发展品质为主线,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积极促进新型墙材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逐步实现建筑节能向绿色建筑发展、墙材产品向保温一体化提升、建筑方式向装配式的转变,加快农村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全面促进我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确保我市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和实施率全部达到100%;建筑节能实现新增节约标准煤约0.45万吨;加大绿色建筑推进力度,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广应用CL和混凝土保温幕墙建筑体系。
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新型墙体材料年产量达到3.2亿块折标砖,市区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98%以上;力争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率市区达到80%以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解缴率达到100%。严格新型墙材确认审核,严把确认新型墙材产品应用监管;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和绿色墙体材料,新培育1-2个重点骨干企业,抓好1个企业转型升级试点;扎实推进农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工作,重点抓好1-2个推广应用新型墙材示范工程。
三、工作要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郑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市政府第176号令)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建筑节能与新型墙材工作的健康发展,细化年度目标责任制。
(二)加大监管力度。继续加大建筑节能、墙材革新闭合式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严格新型墙材标识管理,抓好新型墙材流向信息统计工作,多措并举,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全面贯彻《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见》文件精神,组织实施绿色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以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为重心,鼓励商品住房、新建居住小区和新型城镇发展绿色建筑。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和鼓励商品住房、新建居住小区(组团)和新城区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和既有建筑绿色星级改造试点,引领绿色建筑全面启动与发展;强化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的审查;逐步完善绿色建筑评价地方标准体系,推进城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四)积极开展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专项检查、宣传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开展2次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专项检查和1次综合性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对墙材执法、能耗统计、墙材统计、信息宣传等专业技术培训工作,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节能减排意识。
(五)加强建筑节能备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及备案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新型墙材、建筑节能产品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切实加大我市建材市场监管力度。
(六)抓好试点示范。广泛征集项目,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市各类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对与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相关的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新产品及应用技术的研发推广、试点示范等资金扶持。
(七)推进新农村建设节能墙改工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建筑节能与新型墙材应用技术培训和宣传普及,推广使用建筑节能产品及确认的新型墙材。积极开展送技术、送产品下乡活动,抓好农村建筑节能与新型墙材推广应用,鼓励新农村建设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
(八)强化行政执法。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认真落实《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产品动态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墙材应用现场执法检查,变突击检查为常态管理,设立网络曝光台、举报台,及时查处信访举报问题,接受社会监督。
(九)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规范化应用工作。贯彻落实《郑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方案》,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和太阳能屋顶计划,扩大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规模,加强宣传引导和技术支撑,引导和推进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模式。
(十)推广应用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推广应用CL和混凝土保温幕墙建筑体系实施方案》,加大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CL结构体系、混凝土保温幕墙、预制轻质隔墙板、钢结构等体系的培育力度。
(十一)做好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管理工作,建设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按照《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加强对被检测建筑能耗运行的监督管理。
(十二)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不断丰富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墙材产品种类,深化加气块行业整顿工作,新培育1-2家新型墙材确认企业,大力发展环保和绿色新型墙材。
(十三)做好墙材企业远程监控工作,深化确认产品管理。落实省确认产品动态考核办法,建立并做好新型墙材远程监控工作。
(十四)规范专项基金征管。完善专项基金征管制度,市区专项基金征收率达到90%以上,专项基金征收率达到80%,解缴率达到100%,加强返退及使用监管,着力提高返退率和支持新型墙材发展投入比例,充分发挥专项基金调控和引导作用。
(十五)加强节能信息公示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发挥社会公众对建筑节能政策执行落实的监督作用。
(十六)创新工作思路和促进技术创新。改革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扶持模式,突出扶优扶强,大力支持建筑垃圾制砖项目,重点发展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及建筑废弃物再生资源制砖、多功能自保温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绿色建材。
(十七)积极推广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推进建筑废物再生骨料、路面透水砖、再生混凝土等建材产品生产,在新建建筑、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建筑废弃物为主要原料加工生产的新型墙材、道板、地砖等产品,促进建筑废弃物处理规模化发展。
(十八)巩固我市“河南省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示范市”成果,做好散装水泥月报、年报工作,加快农村使用散装水泥工作步伐。
(十九)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学习先进省、市在建筑节能、墙材革新方面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引进先进技术、新产品,考察学习外地市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被动式建筑等新技术新工艺。
(二十)抓好廉政建设。继续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权力规范运行工作,发挥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严格规范权利行使,继续坚持“一岗双责”,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通盘考虑、整体部署、协同推进,加强监督考核,树立节能墙改干部队伍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