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农委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588550985/2016-0001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文    号:登农字〔2016〕10号成文日期:2016-02-16发布日期:2016-02-22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农委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委属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登封市农委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农委主任、党委书记(副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既要负责分管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班子成员及分管副职是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是本部门(科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  
      二、农委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农委党政正职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系统、本单位主要议事日程。
       2、做到安全工作和农业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等。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4、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协调解决存在的重点问题,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落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组织和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治措施。
       6、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
       7、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农委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配合农委主任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在农业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监督检查农委副职和各部门(科室)的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问题。
       3、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参加农委主任主持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对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抓好工作措施落实。
       5、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各副职和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履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责。
       6、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月、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或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7、掌握农委干部、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员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8、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9、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 主抓安全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参加农委主任主持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对农委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传达贯彻上级精神。落实主任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主题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部署阶段性工作。

    3、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4、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5、增强全局意识,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帮助员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6、协助主任抓好农委安全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协助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掌握安全形势,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令相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整改。
       7、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配合上级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

      (四)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配合主任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指令、规定,保证农业行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积极参加主任主持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并对农委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的具体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3、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部门工作计划,做到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核。
       4、督促、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经常深入分管范围内一线现场,及时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5、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依规提出指导意见。
       6、审查、监督分管科室,按计划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安全生产工作。
       7、指导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检查责任书确定任务的完成情况,定期对分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责任。
       三、各科室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职能科室(能源站、执法队、检测中心、植保站、产业化、农经站、土肥站、农广校、人居办、乡村办、流转办、行政服务科、农技推广中心、区域中心站、原种场、农科所)“一岗双责”职责
       1、除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工作外,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积极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本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事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科室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3、对发生的农业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严格执行事故追查制度,坚决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业行业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竞赛活动。
       5、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基层一线、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实行留痕管理,责令被检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6、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主题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精神,部署阶段性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监督相关人员具体落实,并做好记录。层层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分明,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7、参与新职工安全教育、在岗职工的继续教育,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8、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等规章制度。
       9、对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完善而安排工作导致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10、做好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办公楼、水、电、暖、管道、安全设施等消防安全工作。
       3、做好单位办公设施以及其他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并保证其安全运行。
     4、处理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处置和预案编写工作。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分包乡(镇) 区、办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落实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分包乡(镇) 区、办 有关工作责任要求。

   (二)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是分包乡(镇) 区、办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三)负责分包乡(镇) 区、办农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有关要求,每周到分包区域排查安全隐患,实行留痕管理,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办公室留档备案。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治上报工作,对隐患没有发现或发现隐患没有整改、整改不到位又没有及时上报引起安全责任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级目标考核机制,制定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二)严格责任追究。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等约束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从工作制度、深入一线、明确责任、隐患整改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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