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22/2016-000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君召乡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2-24 | 发布日期:2016-02-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组织开展企业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复产;对隐患不排除、安全生产无保障、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生产,确保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
二是加强自查,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复工前组织复工前自检自查,对各生产系统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重要岗位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正常运转。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仓促开工。
三是强化宣教,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新老员工开展各类安全教育,重点培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岗位安全保护技能,引导员工告别习惯性违章,坚决杜绝复工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