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418/2016-0001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统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2-25 | 发布日期:2016-02-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年中牟县统计局在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上有了新的突破,统计工作环境有了新的改观,统计数据质量有了更大保障。总结近年来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经验,主要是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统计服务与统计法制宣传相结合。通过各专业统计业务检查中,针对调查对象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错误和问题,指导调查对象及时纠正错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同时利用大型普查、统计中心工作、针对统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围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管理要求将统计法制宣传融入到各项统计工作中,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单位和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
二是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在统计业务上利用一套表网上平台和集团短信定期推送统计法宣传内容。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制作统计法规宣传展示版面和印制主要统计法规资料到县城中心广场进行宣传和咨询活动,扩大统计法规知晓面,营造统计知法守法社会氛围。
三是坚持统计教育与执法培训相结合。通过加强统计“三项教育”(从业资格教育、继续教育、职称教育等学习考试)提高统计队伍法制意识和知法守法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思想正、业务精、作风硬的统计队伍,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需要。同时举办多期执法培训班,将统计执法培训、检查落实到各专业统计工作中,使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