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397/2016-0004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牟东办〔2016〕8号 | 成文日期:2016-02-26 | 发布日期:2016-02-2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各社区、机关各办:
现将《2016年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26日
2016年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碧水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2016年中牟县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强力推动各项工程任务的实施,切实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防范水污染事件,确保水环境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河流综合整治为重点,实施科学治理、系统防治,全面推动辖区水环境质量稳中好转。
二、工作目标
持续改善辖区地表水水质,保障水环境安全,确保陈桥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全面完成“十三五”各项水污染防治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强力推进小清河综合整治
以小清河综合整治为重点,围绕水质达标要求,明确治污措施到具体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通过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增强污水处理能力,切实改善小清河流域水环境质量。
牵头部门:企业办
责任部门:小潘庄、尚庄、郭庄、史庄
(二)加强地表水环境管理
建立出境断面水质异常情况下水污染源追查机制,摸清污染源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密切关注小清河水质,对陈桥断面超标及时排查,并采取措施改善水质,化解水环境风险;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和联防联控机制,及时有效预防水污染事件。
牵头部门:企业办
责任部门:各村、各社区
(三)强化工业水污染防治
取缔关闭“土小”企业。全面排查辖区内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弱、散”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燃料、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的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对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进行停业整顿,整改不达标的不得开工。
牵头部门:企业办
责任部门:各村、各社区
(四)深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按照省定目标要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环境管理,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牵头部门:企业办
责任部门:各村、各社区
(五)推进面源污染防治
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调整种植结构,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退减农业灌溉用水;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大力推行清洁养殖,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防止畜禽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入河,减少畜禽养殖污染。
牵头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各村、各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村、各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建立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地表水水质持续改善,水环境安全得到保障,陈桥断面水质达到省定目标要求。
(二)严格环境执法。企业办要配合县环保执法大队,围绕《环保法》的贯彻执行要求和环境质量需求,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影响河流整体水质的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和涉磷污染源等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执法活动,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企业。
(三)做好工作调度。各村、各社区要及时梳理汇总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末上报至企业办。企业办要加强对碧水工程工作进展情况的调度,定期汇总工作动态,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