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88550985/2016-000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政务,工作 | |
| 文 号:登农字〔2016〕11号 | 成文日期:2016-02-23 | 发布日期:2016-02-26 |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政府:
根据郑发改农经〔2010〕571--575号文件要求,我委于2012年7月开始实施农技推广区域中心站建设,截止2015年12月底颍阳、东华、大金店等五个区域中心站已全部建成。按照郑州市要求,2016年区域中心站必须投入运转。为充分发挥我市5个区域中心站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的应有作用,有效破解农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保障区域中心站顺利运行。现申请从本年初运转经费中拨付工作经费10万元。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
2016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