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验收的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3月4日-2016年3月10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 郑州市区110千伏月季变增容改造工程 | 郑州市二七区 | 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郑州市区110千伏月季变增容改造工程包括:将原有2台31.5MVA主变和1台40MVA主变增容改造为3台63MVA主变,不新增110kV出线。
| ①已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土地开挖。 ②本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全部位于站内,未在站外设置临时施工用地。 ③本工程在施工阶段,裸露在外的土石方均用苫布覆盖,开挖的土石方采取了回填或异地回填,多余的运到指定位置,经现场勘查,未发现有土石随意倾倒现象。 ④经现场勘查,施工完成后已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恢复。 ⑤本工程施工场地均位于站内,并选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有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⑥施工过程中的易扬尘物料均已采用隔尘布覆盖。 ⑦变电站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站内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全部交由环保部门统一处理,现场未发现有施工垃圾随意堆放现象,拆除的站内主变已存放到指定位置,待回收再利用。 ⑨110kV月季变电站本期工程不新增值守人员,不新增污水产生量。污水处理设备依托已有设施。本期工程不新增值守人员,不新增固体废物产生量。固体废物收集装置依托已有设施。 ⑩变电站已设有35m³事故油池,万一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妥善处理,变电站试运行至今,未发生有事故油泄露现象。已对工程附近居民进行了高压设备方面的宣传。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1室(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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