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大冶镇关于印发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06/2016-0001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大政〔2016〕34号成文日期:2016-03-18发布日期:2016-03-1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大冶镇关于印发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站办所、镇直各单位:

    《大冶镇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大冶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大冶镇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郑州市、登封市关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及管理的有关精神,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为扎实开展我镇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环节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是聚焦民生,突出重点。检查注重查实情、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力戒走过场。检查的重点是2014年以来涉农资金项目中问题多发、资金规模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14项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对财政和审计部门前期检查已发现的问题整改、处理不到位的,以及专项检查期间群众举报问题集中的事项进行重点抽查。二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加强专项检查行动组织保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行动涉及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组织保障

成立大冶镇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全镇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志斌

副   组   长:牛志学  梁丽莉  李洪涛

成       员:景晓阳  侯红斌  陈彦召  景月敏  吴同军  张宏源  赵慧晓  景艳阳

  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纪委,刘银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慧晓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抽调财政所、审计所、农经站等单位精干力量,具体负责此次涉农资金专项检查的各项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专项检查范围

对2014年以来以下14项涉农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1.农机、农技站:粮食直补资金;

2.水管站:(1)小型病险水库专项治理资金、(2)对重点中小河流治理补助资金;

3.财政所:(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4.文教办:(1)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

5.文教办:(1)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6.民政所:(1)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资金、(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7.林管站:林业造林工程补助及补偿资金。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定;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6.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7.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8.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我镇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至2016年7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31日前)

相关涉农站所,要梳理本单位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摸清涉农资金底数。要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及公示、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厘清资金项目管理及牵头单位责任。

(二)重点检查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前期自查自纠阶段的基础上,抽调专业人员做好全面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是否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是否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定,是否存在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是否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和地点问题,以及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等。要突出边检查边整改,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查处案件和相关责任人。

(三)整改处理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在此次专项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处理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和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要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7月1日-7月31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6月25日前对专项检查各阶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市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办公室。要深入分析研究涉农资金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巩固专项检查成果。专项检查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相关涉农站所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严格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五、严格工作要求,建立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行动意义重大,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同时,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规律,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对外宣传、统一政策规定、统一集中检查、统一汇总上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三)注重源头防治,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总结梳理、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涉农站所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有针对性的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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