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005252987/2016-0008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旅游局
  • 关键词:通知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3-18
  • 发布日期:2016-03-1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现将《郑州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3月17日

     

    郑州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郑安委〔2016〕2号)的要求,特制订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体系,按照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严厉打击旅游行业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消防、旅游景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力争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郑州市旅游局成立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督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副局长刘根成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监管处,负责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四、专项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A级旅游景区(点):整治消防安全组织制度不健全;员工未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违章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装修装饰材料不合格,安全警示标识不健全等。
            2.旅游星级饭店:整治消防安全组织制度不健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不正常,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未持证上岗;员工未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装修装饰材料不合格等。
            3.旅行社:消防安全组织制度不健全;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经营场所未配置灭火器材;员工未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常识;装修装饰材料不合格等。
           (二)景区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旅游景区(点)游乐设施、索道、缆车等特种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景区(点)水上旅游项目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2.整治旅游景区车辆及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3.整治景区森林防火设施、设备、消防应急预案及日常防火措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
      4.整治旅游安全责任落实和旅游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五、工作步骤
      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制定方案,旅游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市旅游局重点检查的方式,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法
      (一)第一阶段:制定方案(3月25日前)。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于3月25日前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内容、要求和责任。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3月25 日-10月25日)。各旅游企业要按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抽查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第三阶段:督促检查(10月26日—12月3日)。市旅游局将组织督查组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抽查。督查和抽查的具体时间、要求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第四阶段:总结汇总(12月3日——12月9日前)。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在12月9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职责。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正确认识当前旅游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把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 加强隐患排查,强化防范措施。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对旅游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及水上游乐项目设施开展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旅游景区、大型游乐场所要控制高峰时段游客的数量,制定人群疏散方案和专门应急预案;加强对旅游景区车辆及道路安全检查,对车辆驾驶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对景区道路要分区分段排查:强化景区防火设施的检查和督导。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旅游预警提示信息为游客出行提供安全引导,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
      (三)加强应急职守,确保信息畅通。为确保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旅游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应急职守制度,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值守制度。有关旅游安全情况,及时上报。
      (四)完善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市旅游局将专项整治列为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各单位要以深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实现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督促旅游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建立旅游安全的长效机制。
      联系人:刘春香  习新春  联系电话:67188013 , 电子邮箱:zzlya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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