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0318

  • 索引号:563725558/2016-00181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案件信息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原分局
  • 关键词:监管,药品,案件查处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3-18
  • 发布日期:2016-03-2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行政处罚信息0318
    序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文号
    1(郑中)食药监药罚〔2016 〕1 号河南省康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郑州泰安大药房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案河南省康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郑州泰安大药房卢洪才执法人员在该店发现批号为5B059A的甘精胰岛素注射液三盒(详见查封物品清单),河南省康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郑州泰安大药房不能提供出该批药品的合法购进票据,经调查,该批药品的货值金额共计为555.00元,没有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1、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详见没收物品清单)2、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1665.00元。郑州市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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