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文号 | |||||||
| 1 | (郑中)食药监食罚〔2016〕1 号 | 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中原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中原分店 | 张向松 | 2015年11月1日,销售的乐事原味薯片(条形码为028400063388)为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郑州市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 年 5 月31 日 |
行政处罚信息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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