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物价检查所加强“清明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力度

索 引 号:760237203/2016-0002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上街区物价检查所关 键 词:工作,清明节,监管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4-01发布日期:2016-04-0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区物价检查所加强“清明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力度

    "清明"即将来临,区物价检查所四项措并举,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开始对“清明”前后进行市场价格监管。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展宣传范围,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利用社区宣传栏、价格信息网、上街政府网、上街广播、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加强价格法规政策的宣传,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社会监督氛围,营造良好的经营范围和消费环境。

    二是加强市场监测、预测、预警、调控。加强对主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的分析预测,对可能引发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预测、预警,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三是畅通价格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做好节日期间"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工作,认真受理群众的价格投诉举报,及时化解因价格矛盾引发的各种问题,保持节日期间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缺斤少两、非法促销、欺诈消费者等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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