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9094164/2016-0026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原区三官庙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三官庙政〔2016〕34号 | 成文日期:2016-04-22 | 发布日期:2016-04-22 |
体 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原政办【2016】14号、15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全力遏制传销违法犯罪回流反弹趋势,切实维护我办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科室、社区(村)职能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加大整治力度,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广泛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1、传销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频发、传销人员容易藏身落脚和传销团伙易于聚集活动的城中村、居民小区的出租房屋、宾馆旅店、写字楼等重点场所;
2、治安问题复杂的车站、市场、广场、大中专院校及周边地区。
(二)重点内容
打击危害严重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以“拉人头”式的传统传销和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清理传销活动聚集地区;重点排查传销人员聚集的场所;重点清理涉及传销的网站。重点查处1040工程等以“连锁销售、连锁经营、人力资源连锁、合伙私募、资本运作”为幌子,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并层层发展下线,妄想取得高额回报的传销行为。
(三)重点人员
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诱骗群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的人员,为进行传销活动伪造国家证明文件及故意传播虚假文件的人员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协助者,包括网络传销活动提供组织体系模型、传销制度定制版本和源代码的人员,明知系传销活动而仍为其提供场所、宣传、网站设计和维护,非法宣传材料印制、销售等协助的单位或人员。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完善机制
各社区(村)及分包科室对本辖区打击传销工作负责,广泛发动群众自觉加入到打击传销工作中来,我办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展开联合整治行动。
(二)全面排查,深挖源头
各社区(村)依托网格,组织网格成员、巡防队员、物业公司等力量,对企业、学校、宾馆等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着重调查外来人员的职业、经济来源、籍贯等信息,收集传销线索,认真受理群众、媒体、网上举报线索,准确确定传销组织、人员、窝点、规模和动态。结合近期传销活动特点,着重对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情况进行清查,充分发挥各科室、社区(村)职能作用,建立完善有关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逐级签订工作责任书,我办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督导考核,严格按考核制度考评,对打击传销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当地传销活动猖獗,外来传销人员剧增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紧抓重点,强力整顿
整治重点区域、场所,对出租房屋集中地、城乡结合部、传销活动易聚集地,实施拉网式清理、整治,绝不允许传销活动有立足之地,坚决防止形成新的聚集地区或媒体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与“无传销校园”活动,保证辖区90%以上社区(村)建成“无传销社区(村)”,并于6月20日前建立1个标准化“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同时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与辖区内大中专院校签订责任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
(四)实时录入,加强宣传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运用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做好传销人员“黑名单”库的建设,定期进行数据交换,提高传销的打击效率。将《刑法修正案(七)》中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针对传销组织“洗脑”的歪理邪说进行有力驳斥,使广大群众识别传销骗人伎俩,认清传销本质。要紧盯无业及下岗人员、大中专学生等重点人群,切实分析、了解、利用此类人群常用的信息接触渠道,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和打传成果,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传销违法犯罪的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自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切实维护全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社区(村)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决定成立三官庙街道打击传销集中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参加的联席工作会议。研究制订我办打击传销维护稳定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我办打击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打击传销各项工作的开展。
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樊志锋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何太平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楚文全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员
李志斌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员
吕 洁 街道党工委委员、统战员
张 忠 武装部长
冯 阳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保谦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嵩鹏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伟馨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乔 鹏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袁 悦 街道司法所所长
陈绍娥 副科级干部
程 翔 副科级干部
常德杰 工商所所长
成 员:张 施 党政办公室主任
付 阳 党建办公室主任
李 坤 城市建设科科长
杜劲松 城市管理科科长
王丽萍 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付 琦 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张 津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
孙亚军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曹红改 长效机制办公室主任
连瑞敏 司法所副所长
杨 磊 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主任
李保安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陈新灵 中原一社区书记
许 宁 伏牛北社区主任
宋连生 省纺机社区主任
贾淑栋 郑上路社区主任
王 华 中原二社区主任
卢丽华 湖光苑社区主任
任兆钦 电业新村社区主任
王应选 郑煤机社区主任
鹿振立 西环路社区主任
孙新豫 三官庙社区主任
张改焕 三官庙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苏富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电话:0371-67633569。
2、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职责分工
综治办:负责将打击传销工作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及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范围,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做好涉及传销的有关信访工作。
创文工作组:负责将打击防范传销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要内容。
工商所:负责调度汇总和通报查禁传销工作情况,承办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并在职责范围内为查处传销行为和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发办:将打击传销纳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之中。协助有关部门加大对新型营销企业的监督管理,协助工商、公安部门查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直销员、直销培训员从事传销活动等行为。
社事办: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防止传销向学校渗透;参与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传销的预防和查禁工作,做好退伍军人宣传教育,做好被骗参加传销、生活无着落符合救助条件人员的救助工作。
城建科:负责组织对汽车站以及交通运输环节打击传销的宣传和传销人员的疏导工作。
财政所:负责打击传销工作的经费保障;对打击传销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协税办:负责在职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动员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并积极协助政府职能部门打击传销活动。
党政办:负责通过提供就业指导、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等方式,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防止其参与传销活动;负责对青少年、妇女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动员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并积极协助政府职能部门打击传销活动。
各社区(村):在办事处统一安排指导下,建立群防群控治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劝告居民不要参加传销活动;详细掌握辖区房屋出租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及时举报传销活动,协助工商、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排查、调查等工作;组织力量对传销人员居住点进行排查清理。
(三)综合考评,切实上报
打击传销工作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原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办辖区内打击传销目标考评工作。通过考核,强化落实责任,把打击传销、建立“无传销社区(村)”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与基层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我办领导小组对各科室、社区(村)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各科室、社区(村)要切实履行各自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区打传办还将按照《中原区2016年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标准》要求,对我办进行相关考核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