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执法文〔2016〕25号 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考核办法

索 引 号:731317853/2017-00004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政策法规/规章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关 键 词: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大气污染督导考核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4-26发布日期:2016-04-26
体    裁生效日期:2016-04-26废止日期
管执法文〔2016〕25号 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考核办法

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区委、区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结合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工作现状,为加强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特制定本考核标准,对管城区九个办事处、两乡(镇)一园区管委会进行考核评比。

一、督导考核对象

局属各执法中队。

二、督导考核内容和标准

按照市、区督导考核标准,各办事处、乡(镇)园区管委会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基本取缔露天烧烤食品现象,在划定的特定场地内露天烧烤食品,应当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餐饮服务场应当采取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等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专用油烟排放通道的排放口应当高于相邻建筑物高度或者接入其公用烟道。落实《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三、督查方式、计分办法

(一)督查方式:管城区执法局成立2个督导组,督查组全天对各辖区露天烧烤、餐饮油烟净化安装情况、燃煤大灶、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及垃圾消纳场建设工作进行每日督查,实行日督查、日汇总、日排名、日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注明时间、地点、督查人,并附照片,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二)计分办法:各局属中队月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1、露天烧烤(分值20分)

(1)碳烤(不论店内、店外)发现一处扣5分;

(2)发现店外经营烧烤,一处扣5分。

2、油烟净化(分值20分)

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发现一处扣2分。

3、燃煤大灶(分值20分)

经营性燃煤大灶,发现一处扣2分。

4、占道、突店经营(分值20分)

(1)占道经营发现一处扣0.5分,摊群(3处以上),一个扣2分;

(2)突店经营发现一处扣0.5分。

5、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分值10分)

    (1)工地出入口按要求硬化,配备冲洗设施(3分);

(2)相关办事处配备专人在现场监管(3分);

(3)出入车辆按要求冲洗、密闭(4分)。

6、消纳场建设(10分)

(1)按要求完成选址(3分);

(2)按要求设置围挡,出入口硬化,配备冲洗设施等(3分);

(3)按要求建成并投入使用(4分)。

四、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露天烧烤暨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督导考核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落实。    

   (二)坚持标准,有序推进。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督导考核标准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推动露天烧烤暨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督查组于每日上午8:00前将昨日督查情况汇总至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正向引导。及时宣传好的典型和做法,努力营造露天烧烤暨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治理工作良好氛围。

 

 

 

 

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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