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7线郑州段改建工程东四环利用段大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005252696/2016-0004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审计局关 键 词:公告
文    号:2016年第1号(总第38号)成文日期:2016-05-16发布日期:2016-05-16
体    裁:公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国道107线郑州段改建工程东四环利用段大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公告)

2016年第1号(总第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郑州市审计局于2015年10月15日起,对国道107线郑州境改建工程东四环利用段大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现行标准、规范及郑州市发改委关于《国道107线郑州段改建工程东四环利用段大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总投资8710.64万元。本项目大修改造工程路线全长6.059公里,扣除在建金水东路分离式立交和邢庄桥及连接线段1.8公里,实际改造里程长约4.259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雨污水检查井井盖更换、部分雨水渠拆除、新建、新建标线等。资金全部由郑州市财政承担。

(二)工程建设机构设置情况

2012年11月,市公路局委托直属分局为该项目法人,行使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保通等项目法人职责。直属分局当月成立工程项目部,负责工程的建设。

(三)项目招投标情况

2013年2月,经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确定:设计单位为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为郑州市路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中原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13年3月市公路局直属分局与上述单位签订了相关合同。

(四)工程投资额完成情况

该工程于2013年3月8日开工,2013年10月底竣工。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75372947元,审定金额为:74880932元。审减金额为492015元,审减率0.65%。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7088651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08514元、保通费785902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在项目财务收支方面,项目部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状况。在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方面,市公路局按照规定办理了有关立项审批手续,对主要工程施工和监理进行了公开招标;但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和工程造价不实等问题。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项目部未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账套,而是依据现有的事业单位财务软件建立账套核算,不能及时反映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和待摊投资等情况。          

(二)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项目部2013年购买保险柜2900元,2014年购买档案柜4080元,以上合计6980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三)工程造价不实

本工程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造价为71378531元,因部分工程量审减和部分综合单价调整,审定结算造价为70886516元,审减金额为492015元。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市公路管理局加强和规范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控制工作,依法、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公路管理局已经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整改存在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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